GB50242-2002 前言 本規范是根據我部建標[1996]4 號文件精神,由遼寧省建設廳為主編部門,沈陽 市城鄉建設委員會為主編單位,會同有關單位共同對《采暖與衛生工程施工及驗收 規范》GBJ242-82 和《建筑采暖衛生及煤氣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2-88 修訂 而成的。 在修訂過程中,規范編制組開展了專題研究,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研究,總 結了多年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設計、材料、施工的經驗,按照"驗評分離、 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方針,進行全面修改,增加了建筑中水系統及 游泳池水系統安裝、換熱站安裝、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安裝以及新材料(如: 復合管、塑料管、銅管、新型散熱器、快裝管件等)的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并以多 種方式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對主要問題進行了反復修改,于2001 年8 月經審查定稿。 本規范主要規定了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程序和組織應按照國家標準《建筑工 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 的規定執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檢驗和檢測內 容;列出了各分項工程中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檢驗方法。 本規范將來可能需要進行局部修訂,有關局部修訂的信息和條文內容將刊登在 《工程建設標準化》雜志上。 本規范以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為了提高規范質量, 請各單位在執行本規范的過程中,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隨時將有關的意見和 建議反饋給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 驗收規范》管理組(地址:沈陽市和平區總站路115 號建筑大廈8F,郵政編碼:110002, EMAIL:Songbo75@sohu.com),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本規范主編單位:沈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本規范參編單位: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 沈陽山盟建設(集團)公司 遼寧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沈陽北方建設(集團)公司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哈爾濱工業大學 1 總則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 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1.0.3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 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 配套使用。 1.0.5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 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 術語 2.0.1 給水系統water supply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按照建筑物和用戶的生產、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組織 的輸送到用水地點的網絡。 2.0.2 排水系統drainage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產過程所產生的污水、廢水及時 排放出去的網絡。 2.0.3 熱水供應系統hot water supply system 為滿足人們在生活和生產過程中對水溫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輔助設備組 成的輸送熱水的網絡。 2.0.4 衛生器具sanitary fixtures 用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中各種衛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產中的污水、廢 水的設備。 2.0.5 給水配件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給水和熱水供應系統中,用以調節、分配水量和水壓,關斷和改變水流方向 的各種管件、閥門和水嘴的統稱。 2.0.6 建筑中水系統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of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卻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為水源,經過物理、化 學方法的工藝處理,用于廁所沖洗便器、綠化、洗車、道路澆灑、空調冷卻及水景 等的供水系統為建筑中水系統。 2.0.7 輔助設備auxiliaries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系統中,為滿足用戶的各種使用功能和提高運行質量而 設置的各種設備。 2.0.8 試驗壓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設備進行耐壓強度和氣密性試驗規定所要達到的壓力。 2.0.9 額定工作壓力rated working pressure 指鍋爐及壓力容器出廠時所標定的最高允許工作壓力。 2.0.10 管道配件pipe fittings 管道與管道或管道與設備連接用的各種零、配件的統稱。 2.0.11 固定支架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支撐點處發生徑向和軸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動支架movable trestle 允許管道在支撐點處發生軸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裝鍋爐integrative boiler &nb
|